望谟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望谟县位于贵州南部,地处云贵高原向广西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,全县国地面积3005.5平方公里,人口28.3万人,有布依、苗、汉等15个民族。望谟县地势西北高东南低,最高点为打易镇跑马坪,海拔1718.1米,最低点为昂武乡打乐河口,海拔275米,境内山峦起伏,河流纵横,沿河两岸有大小不等的坝地,东西部岩溶地貌发育较典型,以石灰岩峰丛山地为主,西南为非岩溶地貌,呈立体状展布。山地面积占76.8%,丘陵占20.4%,河谷盆地仅占2.8%。望谟县属亚热带温湿季风气候,具有明显的春早、夏长、秋晚、冬短的特点。年平均气温为19℃,极端最低气温为零下4.8℃,极端最高气温41.8℃。年均降水量1222.5毫米,无霜期339天,冬无严寒,夏无酷暑,雨热同季,中部和南部地区农作物一年三熟,其它地区一年两熟。望谟县境内河流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,全长大于10公里的河流有31条,地表水总量多年平均为12.3亿立方米,地下水分布较广且形式多样,共有泉水出露56处,常年涌水总量为1.75亿立方米,水能理论蕴藏量11.58万千瓦,可开发9万千瓦。境内生物资源丰富,经济林木有油桐籽、木姜子、板栗、柑桔、龙眼、荔枝、香蕉等,其中油桐林面积105万亩,是国家林业部命名的“中国油桐之乡”;中草药材主要有独脚莲、穿心莲、黄草、黄柏、杜仲、首乌等;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有贵州苏铁和兰类及榉木等;野生动物有岩羊、蟒蛇、穿山甲、水獭、野猪等。矿产资源有金、煤、莹石矿、磷铁、硫磺、石英、大理石和冰洲石等。